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职院校访问学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选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职院校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学校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选派名额
择优推荐2名。
三、访学时间及方式
(一)访学时间为半年(一学期)。
(二)访问学者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访问学者可提出研修岗位以及导师意向性建议,由接收学校统筹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访学期间有关费用由学校承担,往返交通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
(二)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原待遇不变,学校并为其购买访学研修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
五、其他
(一)考核评价
1.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的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2.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达标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访问学者应自觉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习生活纪律。
3.访问学者研修结束后,由接收学校和指导教师作出考核鉴定。经考核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四川省教育厅颁发《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二)学习汇报
访问学者研修结束返校后须向学校递交研修总结,并在校内进行学习情况汇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日下午15:00前将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报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49578588
附件:成渝高校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