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9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2026〕—264)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各高校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大力支持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人员报考。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且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具体条件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考人需向所在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弄虚作假。
三、及时规范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及博士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市教委宣教处(613室)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到招生单位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查阅相关招生信息,及时联系招生单位,确认报考条件、报考专业、报名时间等,以免错过报考时限。
在5月25日9:00前按要求填报《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后提交人事处,申请材料由二级机构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宥希,023-49578588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