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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8-12-05 浏览次数: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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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院(系):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暂行办法》(渝城职院〔20186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程序及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准备

          对于符合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范围及条件,同时须在我院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及以上的人员请于20181212日前将《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评审表》(附件3)、《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以及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的所有佐证材料报(粘贴《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送所属院(系)进行申报。

          二、院(系)推荐

          各院(系)请于20181219日前完成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推荐工作(含公示)。期间各院(系)负责指导辅导员申报,并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各部门应通知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请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各相关部门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将拟推荐的人员《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受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81220-21日受理申报材料,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将《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评审表》(附件3)、《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申报  级辅导员资格送审名册》(附件5)以及所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的佐证材料报(粘贴《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的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审

          12月底学校辅导员行政等级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各级审定人选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它说明

          由于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确保2018年辅导员行政等级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  刘梦娜      

          联系电话:49815185  49578588

           

          附件:1.各级辅导员能力素质标准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材料清单

          3.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评审表

          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级辅导员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5.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申报   级辅导员资格送审名册

          6.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辅导员行政等级评审表决情况表

          7.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辅导员行政等级申报评审工作日程表

          组织人事处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