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新进教职工职称认定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3〕1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新进教职工职称认定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在职在岗非编教职工;
2.2023年12月至今入职的新进教职工;
3.2023年至2024年期间取得高一等级职称的教职工。
二、申报评审组织
序号 | 工作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人) | 时间 |
1 | 提交认定人员名单 | 提交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纸质和电子材料) | 拟申报认定人员、各二级学院秘书 | 3月27日 |
2 | 认定材料准备 | 1.教师系列人员需提供现职称评审表及至今相关业绩成果(纸质和电子材料); 2.其他系列人员需提供评审表或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 | 拟申报认定人员、各二级学院秘书 | 3月27日 |
3 | 资格审查 | 工作小组对拟申报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 校职改办 | 各学院提交材料后 |
4 | 资格审查公示 | 3个工作日 | 校职改办 | |
5 | 评审委员会认定 | 对拟申报认定人员进行认定工作 | 各评审委员会 | |
6 | 评审结果公示与确认 | 1.认定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结果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事处(职改办)提交学校办公会审定确认。 | 校职改办 |
三、申报要求
(一)电子材料。
1.教师系列人员提交电子件包括:《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xxx评审表》及至今相关业绩成果扫描件。
2.其他系列人员提交电子件包括:《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xxx评审表》或相关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
1.教师系列人员提交纸质件包括:《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xxx评审表》及至今相关业绩成果各一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二级单位需完善相关信息,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需上传原件或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其他系列人员提交纸质件包括:《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xxx评审表》或相关佐证材料各一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二级单位需完善相关信息,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原件或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四、纪律要求
职称认定工作应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3〕116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作质量,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行,及时发现、处理、纠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有关说明
本实施方案由校职改办负责解释。
校职改办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49578588
附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