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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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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推荐。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各二级单位应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积极组织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和党务工作的业务骨干报考。

          二、严格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具体条件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考人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要认真核实报名信息,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三、及时规范报名。请各单位通知有意向的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文件,及时到相关招生院校官网了解相关信息,确认报考条件、报考专业、报名时间等,以免错过报考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请及时和人事处联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持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及博士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市教委宣教处进行资格审核,经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到招生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老师,49578588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24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