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我校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教师系列专任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3〕116号)及该文件中附件1执行。
2.教师系列思政课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3〕116号)及该文件中附件2执行。
3.教师系列辅导员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3〕116号)及该文件中附件3执行。
4.教师系列党务工作者职称申报条件按照《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2023〕116号)及该文件中附件4执行。
5.非编人员职称评审量化计分须达到同类同级在编人员职称评审量化计分的最低分数。
二、申报名额
1.在编人员:
正高:2名
副高:2名
中级:5名
初级:3名
2.非编教职工参照在编教职工同比例、同条件执行。
三、时间与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人) | 时间 |
1 | 职称申报 | 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请表 (纸质和电子件)。 | 各二级学院 | 12月11日 |
2 | 职称会议 | 2023年开展职称改革工作会议 |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推荐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 12月11日 |
3 | 基层单位审查推荐 | 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和业绩成果;召开评审推荐工作会议,对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综合推荐意见并通过投票表决方式择优推荐报送。 | 各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小组 | 各二级学院 公示前 |
4 | 基层单位审查推荐公 示 | 3个工作日 | 各二级学院 | 12月20日前 |
5 | 申报材料准备 | 1.高专、成人高校教师资格评审表(附件2):含二级学院全面审查意见,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职称晋升服务期协议书(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盖章),2寸冲洗照片一张(红蓝白底均可); 3.职称申报各类材料; 4.职称评审费,初级120元,(收取票据复印件)。 | 拟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各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小组秘书 | 12月21日上午10点前 |
1. 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资格评审表(附件2):含二级学院全面审查意见,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和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公示表(附件3)一式2份(一页A3纸),同时附电子件; 2. 职称申报各类材料; 3.职称晋升服务期协议书(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盖章),2寸冲洗照片一张(红蓝白底均可); 4.职称评审费,中级240元(收取票据复印件)。 | 拟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各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小组秘书 | 12月21日上午10点前 | ||
1. 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资格评审表:含二级学院全面审查意见,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和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公示表(附件2)一式2份(一页A3纸),同时附电子件; 2. 职称申报各类材料; 3. 职称晋升服务期协议书(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盖章),2寸冲洗照片一张(红蓝白底均可)。 职称评审费高级420元(收取票据复印件) | 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各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小组秘书 | 12月21日上午10点前 | ||
6 | 资格审查、量化计分 | 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 | 校职改办、相关单位 | 校职改办公示前 |
7 | 资格审查、量化计分公示 | 3个工作日 | 校职改办 | 12月27日前 |
8 | 代表性成果鉴定 | 代表性成果送审 | 校职改办 | |
9 | 学科组评议 | 对拟申报职称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进行综合评议 | 各学科评议小组 | 12月28号 |
10 | 评审委员会评审 | 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评审审定工作。 | 各评审委员会 | 12月29号 |
11 | 评审结果公示与确认 | 1.评审结束后,在校内公示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事处(职改办)提交学校办公会审定确认。 | 校职改办 | 1月初 |
四、其他说明
(一)任职时间计算。申报人员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近期发表论文因时间原因不能检索、审验的,必须提交原件审验。
(三)重城职院〔2023〕116号已在学校OA系统公开发布,申报人可在学校OA系统自行查询。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件。个人提交电子件包括:《高职高专、成人高校评审表》《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职称申报量化计分表》PDF版压缩包。
2.纸质件。个人提交纸质件包括:《高职高专、成人高校评审表》一式2份、《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职称申报量化计分表》一式2份和申报材料佐证各1份。所有印证支撑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鲜章)。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为海外学历学位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个人不再向学校职改办提交,由所在二级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复印件。
3.二级单位提交校职改办材料。
以上所述“电子件”、“纸质件”、“职称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材料人员顺序与“职称申报汇总表”一致;电子版汇总后名称为“XXX学院(单位)职称申报材料”。
校职改办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49578588
人事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