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感动永川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永川委宣发〔2022〕20号)的相关内容,现就做好2022年度“感动永川人物”推荐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一)评选对象。永川市民,包括在永川区工作、学习、生活和为永川做出突出贡献的非永川籍人士。
(二)推荐标准。
1.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培育时代新人、树立时代新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 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敬业爱岗、无私奉献、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疫情防控、慈心善行、乡村振兴”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 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
4. 个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5. 具有时代性,充分反映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区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历史进程相吻合;具有感动性,事迹突出、细节感人、内容真实,能够在群众中产生广泛影响,引起广大市民情感共鸣,成为广大群众自觉学习的榜样。
6. 具有先进性,在日常生活中,模范履行公民道德和公民义务,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挥表率作用,事迹可敬、可亲、可信、可学。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请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2022年度“感动永川人物”推荐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老师,49578588。
附件:2022年度“感动永川人物”推荐表
组织人事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