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1. 首页底部信息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制度
      1. 人事政策
      2. 规章制度
      职称评审
        师资培训
          行大道 启大智 铸大匠 通大悟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2698
          分享到: 打印

          二级院系、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才合作共建机制,着力引进培养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发〔201923)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21年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按照渝教人发〔2019〕23号文件规定条件。

          1.讲座教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同行公认的成就。

          3)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等学校工作1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按任务折算达到相应工作量。

          2.青年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受聘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二)对于海外引进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三)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选聘,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请于2021411(星期日)上午10:00将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候选人汇总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1: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候选人汇总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