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处室: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渝城职院〔2019〕94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材料。
二、各单位请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12点前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徐康老师处,纸质件装订好后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徐康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