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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和心理素质测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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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成绩(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于2020628-29日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请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医院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心理素质测试 时间、地点、流程

          (一)时间:2020628-6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二)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375号,门诊大厅进门左手边上的电梯可直达体检中心总服务台);

          (三)流程

          1.考生请携带有效证件到体检中心总服务台核实身份;

          2.告知总服务台报考单位名称并出示有效证件;

          3.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到指定机房进行测试。

          二、注意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由此而产生的面试人员缺额,按应聘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心理素质测试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由此而产生的面试人员缺额,按应聘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心理素质测试由考生自行前往,测试完毕后即可自行离开,测试报告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统一领取;

          (四)测试结果,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名单及后续具体安排将于学校官网(www.cqcvc.com.cn)通知公告栏公布,敬请关注。

          三、咨询电话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023-49579986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杨老师,徐老师 023-49578588

           

          附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示》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