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1. 首页底部信息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制度
      1. 人事政策
      2. 规章制度
      职称评审
        师资培训
          行大道 启大智 铸大匠 通大悟
          关于推荐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2117
          分享到: 打印

          根据重庆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组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职改办〔200029号)和重庆市职革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3号)文件精神,按照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已满,即将进行中评委换届,现将推荐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担当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

          二、推荐名额

          (一)中级职称评委会由36名委员组成。

          (二)各二级院系、处室推荐人选不超过10名。

          三、推荐程序

          请各二级院系、处室根据入选条件,结合实际,于2020616日上午十点前将《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汇总表》纸质及电子件报组织人事王茜处,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