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组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职改办〔2000〕29号)和重庆市职革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83号)文件精神,按照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本届任期已满,即将进行中评委换届,现将推荐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担当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
二、推荐名额
(一)中级职称评委会由36名委员组成。
(二)各二级院系、处室推荐人选不超过10名。
三、推荐程序
请各二级院系、处室根据入选条件,结合实际,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十点前将《中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汇总表》纸质及电子件报组织人事王茜处,联系电话49578588.
组织人事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