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处室:
按照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及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务必严格落实部门教职工(含合作企业驻校人员)晨(午)检制度,做好健康状况、精神状态观测,测量体温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及皮疹、黄疸、腮腺肿大、腹痛等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2.各部门定时完成晨(午)检观测、监测任务,做好晨(午)检、缺勤病因追踪等数据的登记报送,病假请销假管理;
3.请于每天上午10点前将部门前一天晨(午)检查情况记录表电子档随职工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杨丹处,填报时间从2020年5月18日起计算;
4.请于每周周一上午10点将上一周的晨(午)检情况记录表纸质盖章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存档;
5.请各部门务必明确告知部门人员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要求个人须承担的防控义务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违反后将承担的责任,如若发现部门教职工存在异常情况,务必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