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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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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市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7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先进教学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重庆市软件蓝领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占地727.1亩,校舍15万平方米,在校生80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760万元,馆藏图书43.4万册。

          学校位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重庆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永川,地处西部职教城、永川国家级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核心地段,园校企”“产教科融合发展的区位优势凸显。

          现有教职工420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副教授、教授等高级人才91人,专业专任教师中有双师型教师10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221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3人,市区级优秀教师22人。

          学校对接产业链、技术核、职业域,打造特色专业集群体系,开设涵盖智能制造、大数据、通用航空技术、智慧建造、电商物流、文旅与学前教育等六大特色专业群的28个高职专业。设有信息与智能工程系、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航空学院、建筑工程系、商学院、旅游管理系。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和国家技能鉴定所。

          学校与科大讯飞合作共建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与云华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共建航空学院,与永川区政府、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建永川智能制造公共实训中心。校企合作推进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3个市级双基地,立项建设两个市级科研平台(团队),建有世界技能大赛移动机器人赛项市级集训基地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培训中心和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西南赛区竞赛基地。

          学校秉承求德、求知、求技、求悟的校训,奋进自强、挺起脊梁,实施结构规模、校区扩建、人才团队、双高成果四轮驱动战略举措;因城而生、顺市而为,实现重庆有特色、双城有作为、全国有地位、国际能合作、专本能贯通三有两能发展目标。近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奖项70余人次,获得市级奖项近370余人次。学生就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等机关事业单位和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海尔集团、长安汽车等知名企业,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计6名(详见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10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10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请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下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