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8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学规划的智力支撑和专业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有力支撑教育强市建设,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重新遴选组建“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现将专家库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研究领域教育专家。
二、专家职责
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政策制度咨询和课题指南编制论证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开题论证、中期指导与结题鉴定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指导与评价工作;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荐评审工作;参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有关学术活动。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高等学校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备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优先;
(四)熟悉教育科研相关政策和要求,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且取得较好研究成果:
1.高等学校专家须至少主持过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独著出版过教育教学类学术专著;
②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CSSCI来源期刊1篇以上;
③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类(或社会科学类)成果奖;
④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文件采纳。
(五)身体健康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特邀专家(含博士生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专家组长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须担任过管理职务且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
四、申报领域
(二)职业教育领域(含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各公共基础类、各专业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学科专业及教育综合类。
五、推荐名额
公办专科高职院校各15名,其中组长5名。
六、材料报送
须填写《“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推荐表》(详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6 年5月12日12:00 前,将盖章版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excel 表一并发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规范组织推荐,按时完成材料报送。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推荐表“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推荐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