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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2026年教育系统最美重庆人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宣传选树活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我的育人故事”讲述活动,每人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每个区县推荐2名教师、每所高校推荐1名教师参加市级推选。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以及2026年巡回宣讲团成员和拟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再参与此次活动。

2.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推选教师应兼顾学段、类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3.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特岗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故事链条要清晰完整,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申请流程

429:00按要求填报《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报送信息表》(附件1)、《讲述我的育人故事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附件2),提交讲述视频和2张讲述活动照片,并以学院+学段+学校+姓名的形式命名文件,所有材料电子版需拷贝在U盘中,与案例推荐表(纸质盖章版)一并报送。

视频格式: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照片格式: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

申请材料由二级机构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宥希17365219858

 

附件:

      1.“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报送信息表

2.“讲述我的育人故事”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附件.渝教师函〔2026〕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和2026年教育系统“最美重庆人”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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