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0
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和2026年教育系统“最美重庆人”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宣传选树活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我的育人故事”讲述活动,每人讲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可配以影音、图片等作为背景。每个区县推荐2名教师、每所高校推荐1名教师参加市级推选。历年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教育部教育家精神全国巡回宣讲团成员,以及2026年巡回宣讲团成员和拟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不再参与此次活动。
2.推荐教师要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推选教师应兼顾学段、类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3.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如“特岗计划”)、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故事链条要清晰完整,用细微行动和真事真情,折射教育的温度与力量,彰显教师的责任与担当。
二、申请流程
在4月2日9:00前按要求填报《“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报送信息表》(附件1)、《“讲述我的育人故事”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附件2),提交讲述视频和2张讲述活动照片,并以“学院+学段+学校+姓名”的形式命名文件,所有材料电子版需拷贝在U盘中,与案例推荐表(纸质盖章版)一并报送。
视频格式:高清1080P,横屏拍摄,MP4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无杂音。照片格式:画面清晰、构图规范,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2MB,真实反映讲述现场或工作场景。内容真实生动,无表演、摆拍痕迹。
申请材料由二级机构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宥希,17365219858
附件:
1.“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报送信息表
2.“讲述我的育人故事”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附件.渝教师函〔2026〕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和2026年教育系统“最美重庆人”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