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9
校属各单位:
近期,我校部分教职工因人才卡期满,无法继续享受部分人才福利。经与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原B卡人才需重新完成人才认定后方可享受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认定对象
已申请人才服务2年以上且符合E类及以上人才条件的教职工:
1.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入选“留创计划”创业类特等奖
3.重庆名中医
4.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
5.重庆市卫生领域国家级后备人才
6.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
7.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8.重庆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
9.重庆市工艺美术大师
1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11.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12.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13.重庆专利金奖前两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14.区县(自治县)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
15.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E)的人才
16.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申报步骤
请参照下图操作手册,按提示完成人才认定申报流程:


三、注意事项
社保缴纳地说明
我校社保缴纳地为渝中区,经与永川区人社局确认,目前可享受的永川区人才服务主要为停车服务。
停车服务申请方式
需重新申请停车服务的教职工,请于2026年3月13日(周五)下班前,将以下佐证材料按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人事处陈宥希老师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正高级职称证书、行驶证。
四、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陈宥希老师(17365219858)或拨打永川区人才服务咨询电话:023-96008 / 4965649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按时完成认定及申请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