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3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切实提升我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技术技能转化能力和科研服务能力,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重城职院人〔2025〕21号)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6年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一)全体专兼职教师。
(二) 近5年从企业引进且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 3 年内即将退休的专任教师不作要求。
二、实践时间
(一)长期企业实践:6个月左右。
(二)短期企业实践:1个月左右(利用寒暑假)。
三、企业和岗位
(一)实践企业:教师应在学校授牌的师资培养或学生实习(就业)基地,或已签署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实践,原则上应为重庆市内的企业,且为区域龙头企业。
(二)实践岗位:实践岗位必须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实践内容及任务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群特点和教师个人的实际,依托企业的典型岗位,明晰适应学生毕业“首岗”要求的能力素养,积极探索教法的改革创新,将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
(一)企业实践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二)企业实践任务。
1.长期企业实践任务(需完成1-14项中至少1项)
2.短期企业实践任务
1)开发教学情境2个以上;
2)获得职业资格证书1个,已有2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不作要求。
五、企业实践管理
1.计划编制
二级学院制定周期性(5年)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教师提交企业实践申请,与企业、二级学院签订企业实践协议书,原则上每年应选派10%—15%的教师参加连续6个月的脱产实践,其他教师参加寒暑假的短期实践,每年12月份向人事处报送下一年度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2.申请程序
(1)教师申请。教师填写《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并签订《教师企业实践三方协议》,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预期成果,二级学院审批后报备人事处。
(2)公示发文。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学院报备的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统一认定并发文。
3.考核管理
(1)系统管理。教师需要登录《学生实习管理系统》,在线上打卡(申请周期内,打卡地址必须是本人申请的企业实践单位地址,且实际打卡天数不得低于申请实践天数的2/3。打卡地址信息为非企业信息的,一律不予认定)。
(2)加强巡访。二级学院加强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进行常态化巡查,脱产实践的教师,无故缺岗视为旷工,按照校内相关制度执行,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岗(含短期实践教师),企业实践经历不予认定。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地抽查,并及时向二级学院通报情况。
(3)遵纪履责。企业实践教师应该认真履行协议,遵守企业制度和纪律。在企业实践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或由于个人原因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月度考核。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每月向所在二级学院汇报工作情况,提交《下企业实践锻炼月度工作考核表》。
(5)考核认定。二级学院配合企业做好教师的实践鉴定工作,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成果交流。每年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考核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二级学院归档备查材料如下:下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企业实践月度工作考核表、下企业实践锻炼实践报告。
六、政策保障
1.工资待遇:教师长期企业实践期间,视同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校内岗位绩效50%部分。
2.经批准到居住地以外企业实践的教师,每月可报销一次从居住地到公司的往返交通费。
原则上要求实践锻炼的教师住在企业职工宿舍,特殊情况可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二级学院负责购置教师企业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教师交通费及保险费由二级学院负责统一办理,相关费用从学校师资培养经费支出。
3.教师参与长期企业实践产生的标志性成果原则上不享受学校优秀业绩奖励,但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评优评先等环节可以作为优秀业绩参与积分。
4.未经批准到企业实践进修者,学校不承认其实践经历,不享受任何待遇。
5.教师进企业实践职称晋升年限计算不受影响。教师由学校派出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以及参加国培、市培、参与企业实践项目超过3个月,视同企业实践时间。
6.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7.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教师到企业实践经历作为聘期考核、选岗续聘、职称评聘的必要指标。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企业实践工作,不追求数据,不唯打卡次数,切实提高实践质量。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做好抽查核实企业实践成效的同时,努力破解教师企业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请各二级学院12月19日前报送2026年度本单位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5340795@qq.com。
联系人:杨东,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三方协议
附件4:长期企业实践月报
附件5:教师企业实践手册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