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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高校教师党员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

二级机构: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高校教师党员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25297号)相关要求,决定选派普通教师党员骨干参加高校教师党员弘扬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1020日至10245天。1019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重庆师范大沙坪坝校区)

三、培训对象

高校未担任行政职务的普通教师党员骨干,共1人。

四、培训内容形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形式,加强高校教师党员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培训,教育引导高校教师党员坚守教育初心、弘扬教育家精神,努力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食宿费)由市委组织部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

六、其他事项

(一)做好学员选派二级机构高度重视,按要求精心遴选参训人员认真填写《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51013日(星期一)11: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5340795@qq.com

(二)按时报到参训请参训学员于1019下午13:00—17:30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校区)慧苑酒店报(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前台电话:65126666)。

)严格纪律要求培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参训期间的工作,集中精力参加学习,确有特殊情况的,由选派单位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请假。选派单位要围绕遵规守纪对参训学员开展行前教育。参训学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学风建设十不准及重庆师范大学各项管理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15826150898

附件:1. 学员报名表 

附件:1. 学员报名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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