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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纪检监察室纪检干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遴选1名纪检监察室纪检干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岗位

(一)遴选范围

面向学校在编党员教师

(二)岗位需求

纪检监察室纪检干事1名。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等相关要求。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无重大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岗位具体要求

1.遴选范围:在编在岗党员教师。

2.专业能力:法律相关专业,具有与应聘岗位适配的专业能力。

3.综合素养: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4.原则上到岗时间为20259月初。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征得现单位同意后,于715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基本情况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遴选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8529764@qq.com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综合面试考察

用人部门负责组织综合面试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小组。

考察方式可包括面试、答辩等,全面评估报名人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选聘,将考察结果报人事处。

(四)结果公示

最终录用名单经审批后在校内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查实问题后依规处理。

(五)审批转岗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办理转岗手续。

 

联系人:陈有玲,咨询电话:49578588



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遴选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3:重城职院人2025-7.关于印发《校内岗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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