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校内遴选1名纪检监察室纪检干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岗位
(一)遴选范围
面向学校在编党员教师。
(二)岗位需求
纪检监察室纪检干事1名。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等相关要求。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无重大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岗位具体要求
1.遴选范围:在编在岗党员教师。
2.专业能力:法律相关专业,具有与应聘岗位适配的专业能力。
3.综合素养: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4.原则上到岗时间为2025年9月初。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征得现单位同意后,于7月15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基本情况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遴选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8529764@qq.com。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综合面试考察
用人部门负责组织综合面试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小组。
考察方式可包括面试、答辩等,全面评估报名人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选聘,将考察结果报人事处。
(四)结果公示
最终录用名单经审批后在校内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查实问题后依规处理。
(五)审批转岗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办理转岗手续。
联系人:陈有玲,咨询电话:49578588。
附件3:重城职院人2025-7.关于印发《校内岗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