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各二级学院、处室:
近期,教育部将印发开展全国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每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候选人3名。因时间紧急,需提前做好候选人推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会全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自觉弘扬教育家精神,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适合媒体公开报道,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曾获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国家级表彰奖励是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省部级表彰奖励是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奖励)。
二、推选工作要求
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涉及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各高校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三、推选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处室要对推荐候选人的荣誉称号、证书证件及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请于6月8日12:00前,将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杨东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杨东,49578588,25340795@qq.com。
附件:1.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