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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校内部分岗位工作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校内遴选思政课教师12名,专职辅导员30名,班主任数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岗位

(一)遴选范围

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岗位需求

1.思政课教师:12

2.专职辅导员:30

3.主任:数名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等相关要求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无重大教学事故学术不端行为。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遴选范围:在编在岗人员。

3.学科专业背景:一般应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中国近现代史、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人文社科相关专业方向或工作背景。能够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管理干部、党务工作者、高级职称以上专业课教师学科(专业)方向不限。

4.教学能力:具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力3学生评教90/学期。

5.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6.到岗时间为20256月底前。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具体要求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遴选范围: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到岗时间为20256月底前。

(四)班主任岗位具体要求

1.遴选范围:在编和校聘在岗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到岗时间为20256月底前。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征得现单位同意后,于6912点前,将《个人基本情况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8529764@qq.com纸质材料交人事处陈有玲老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汇总报名情况,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学业绩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综合面试考察

用人部门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小组组织综合面试考察

考察方式可包括试讲、面试、答辩等,全面评估报名人员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择优选聘,将考察结果报人事处。

(四)结果公示

最终录用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在校内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查实问题后依规处理。

(五)审批转岗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岗手续。

 

联系人:陈有玲老师,咨询电话:49578588

 

 

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

附件3:第一批校内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申请汇总表

附件4:重城职院人2025-7.关于印发《校内岗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1:个人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校内人员岗位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3:第一批校内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重城职院人2025-7.关于印发《校内岗位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人事处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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