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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各二级学院申报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2025-03-27

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优化学会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会专委会的专业支撑作用,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决定组建涵盖职业教育主要门类的各专业委员会。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新要求和学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以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依据,结合全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实际状况,增设公共基础、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建筑与智能建造、水利、智能制造与装备、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铁道、道路、航空、水上、轨道、快递)、电子与信息技术、医药卫生、旅游与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专业委员会专委会致力于指导各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企业会员单位校企合作。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主体进行申报,填写《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申报表》(附件1和《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入会主体负责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申请加入上述一个或若干个专委会。

2.学校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汇总申报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3.规范组建。各专委会应按照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规范组建。原则上由发起单位牵头,五家单位响应,作为理事会主体,再由牵头单位邀请相关职业院校和企业作为成员单位,每个专委会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0个。专委会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长、副理事长通过选举产生,专委会应制定理事会规程并按规程开展相关活动。学会根据申报单位情况,对各专委会组建进行审核。经学会审定符合条件者同意组建,并适时召开专委会成立大会。

4.批准确认。对按程序组建的各专委会,由学会发文确认,并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授牌。向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二)工作要

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附件2202547日前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同时将电子发送至邮箱1072796673@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郑丹49578588

 

附件1.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申报表

2.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入会主体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3.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申报表.docx

                       附件2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入会主体负责人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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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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