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5
全体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5〕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5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具体条件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考人所在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要认真核实报名信息,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并认真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流程
请拟报考人员按《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重城职院人〔2024〕10号)要求,填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经部门审查、职能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2025年3月3日下午5:30前交给人事处陈宥希老师存档。
联系人:陈宥希
联系电话:17365219858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重城职院人2024-10.关于印发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