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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普通高校“教书育人奖”和“教学新星奖”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2024-07-02

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普通高校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评选的通知》渝高学会发〔202414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24年度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评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加申报)。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按照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1名确定报送推荐人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奖

1.年限职称。高校在职任教经历20年以上,且在重庆高校任教期满10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教学科研。每学年为学生授课一门及以上课程,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有主编的教材、主持的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

(二)教学新星奖

1.年限职称。在重庆市普通高校任教期满5年,年龄不超过40岁(19847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教学科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授课门数两门以上,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评教结果优秀。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依据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条件要求,主要按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后的教学实绩评选。已获往届高校教书育人奖教学新星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申报时间

请在710日前将《重庆市普通高校教书育人奖推荐表》《重庆市普通高校教学新星奖推荐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到邮箱:250223686@qq.com同时,书面材料一式5交至博学馆407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49578588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教书育人奖”推荐表》.docx

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校“教学新星奖”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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