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9
各二级院系、处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21〕7号 )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研修方向对应的执业资格。
二、研修时间
学者研修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2.各二级单位如有申报请于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下午5:00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