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搜索

首页> 师资队伍 > 培训研修

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3-29

二级院系、处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21〕7号 )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21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研修方向对应的执业资格。

、研修时间

学者研修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

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2.各二级单位如有申报请于202177日(星期三)下午5:00“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177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