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4
各二级院系、处室: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渝文明办〔2021〕14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现就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爱岗敬业。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三)事迹突出。师德高尚,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和好评;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能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曾获区县有关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区级及以上媒体曾对其先进事迹作过重点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请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重庆市第二届“最美教师”推荐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doc
2.《重庆市第二届“最美教师”推荐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9月4日